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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工伤赔偿律师:劳动者拆房不系安全绳,摔成十级伤残,包工头赔10.8万

时间:2026-03-11 15:08:32 点击:3


引言

      在花都区炭步镇某村,一名日结工李某甲在拆除屋顶时,因未系安全绳从高处坠落,导致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李某甲受包工头陈某邀请,前往花都区炭步镇某村一自建房拆除屋顶木梁,口头约定日薪350元。施工时,李某甲未系安全绳且脱掉安全帽,导致从2米高处坠落,造成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住院26天,医疗费累计5.1万余元。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需1.2万元。李某甲起诉陈某及房主蔡某,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合计39万余元

争议焦点及判决

???? 双方主要抗辩

1️⃣ 李某甲主张

  • 蔡某是实际雇主,陈某仅是中间人,工钱由蔡某结算;
  • 施工现场无安全措施,雇主应负全责。

2️⃣ 陈某辩称

  • 自己与李某甲均受蔡某雇佣,并非包工头;
  • 蔡某未提供脚手架等安全设备。

3️⃣ 蔡某辩称

  • 与陈某是承揽关系,拆除工程以木头抵工钱;
  • 李某甲陈述在作业时将安全帽脱掉,也没有系带到现场的

    安全绳,应负主责。

✅ 法院认定(花都区法院)

1️⃣ 法律关系

  • 李某甲与陈某构成个人劳务关系,陈某需承担雇主责任;
  • 蔡某将工程交无资质的陈某施工,存在选任过错,承担30%连带责任。

2️⃣ 责任比例

  • 李某甲自担70%,:未系安全绳、脱安全帽,重大过失;

  • 陈某承担30%,未监督安全措施,赔偿10.8万(含精神抚慰金3000元);

  • 蔡某连带赔偿3.1万(陈某责任范围内的30%)

3️⃣ 赔偿金额

  • 法院支持医疗费5.1万、残疾赔偿金11.8万、被扶养人生活费12.4万等,合计35.7万,按责任比例分摊。


法律冷知识

???? 判决依据和分析

1️⃣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者自身有过错的,可减轻雇主责任;
2️⃣ 根据《民法典》第1193条,定作人(蔡某)选任无资质承揽人(陈某),需承担过错责任;
3️⃣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 关键点:

  • 高空作业即使日结工,雇主也需提供安全设备;
  • 劳动者未使用安全防护,可能被认定重大过失。

    律师提醒

          结合本案,广州花都区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律师周孚泉对劳动者,提供以下实操建议:

    ✅ 给劳动者的建议

    1️⃣ 安全第一

    • 即使天气热,安全帽、安全绳必须佩戴,否则可能被认定自担主责;
    • 本案李某甲若系安全绳,赔偿比例或大幅降低。

    2️⃣ 证据留存

    • 微信记录、工友证言(如证人汤某甲)可证明雇佣关系;

    • 医疗费票据、鉴定报告(如本案3372元鉴定费)需完整保存。

    ✅ 给雇主的警示

    1️⃣ 资质审核

    • 发包工程需确认对方有高空作业资质,否则可能连带赔偿(如蔡某赔3.1万);
    • 口头协议风险高,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安全责任。

    2️⃣ 现场管理

    • 提供安全设备并监督使用,未履行则100%担责
    • 垫付医疗费(如蔡某付2000元)可减少纠纷。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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