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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误工费等赔偿金额如何判定?

时间:2025-02-21 14:55:42 点击:70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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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花都,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了赔偿纠纷,其中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赔偿金额的判定成为关键问题,这不仅关乎受害者的权益,也涉及到各方责任的承担。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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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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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8日20时20分许,陈某安醉酒驾驶粤BF****号重型厢式货车(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7.1mg/100ml ),在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与106国道交叉路口附近,碰撞了刘*驾驶并搭载丘某兰的电动自行车,导致刘*、丘某兰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认定,陈某安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丘某兰、刘*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49岁的丘某兰当天前往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治疗,从5月8日至5月14日共6天。出院诊断显示她存在多处损伤,包括左膝挫伤、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等。出院医嘱要求住院期间1人陪护、加强营养、全休1个月。之后,丘某兰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共同赔付19989.78元,涵盖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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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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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各项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上。丘某兰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900元、交通费500元、营养费500元、误工费17389.78元(按照2022年制造业就业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计算)以及其他费用100元。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丘某兰主张的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900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交通费结合住院天数,支持180元(30元/天×6天);营养费结合住院天数,支持120元(20元/天×6天);由于丘某兰未能提供因误工减少收入的相关证据及有效工作证明,虽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但酌定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核定,结合住院及医嘱休息天数,误工损失为2760元(2300元/月÷30天×36天);对于丘某兰主张的100元其他费用,因其提供的证据无正式发票和支付凭证,无法证明与事故有关,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车险直属支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丘某兰赔偿损失4560元;驳回丘某兰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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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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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若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付义务。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受害者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各项损失。如误工费,需证明自身工作情况和因事故导致的收入减少。若无法提供,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对于其他费用,也需有相应证据支持,否则难以获得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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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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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害者而言,在事故发生后,丘某兰及时住院治疗并获取了详细的出院诊断和医嘱,这为后续主张护理费、营养费和误工费提供了基础,值得肯定。但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不足,比如误工费的证明。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受害者应尽快收集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这些证据能有力支撑自己的赔偿主张。就医过程中的交通费票据、购买营养品的发票等也应妥善保存,以便准确计算并主张相应赔偿费用。

对于保险公司和侵权方来说,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和法律规定履行赔付义务,同时对于醉酒驾驶等免责情形,要及时行使追偿权维护自身权益。侵权方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处理,避免因逃避责任导致问题复杂化。若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无论是哪一方,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都要遵循法律程序,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合理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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