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医疗工伤

首页 >> 经典案例 >> 交通医疗工伤

广州花都区九级伤残交通事故案:司机全责被判赔近20万元

时间:2025-02-21 14:55:24 点击:90

引言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黄某飞因全责赔偿原告王某明各项损失共计19.98万元。本案聚焦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误工费计算争议及交强险赔付规则,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维权具有指导意义。

--- ###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黄某飞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小型客车与王某明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明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共12根)并九级伤残。交警认定黄某飞负全责。王某明住院治疗33天,产生医疗费7.75万元,经司法鉴定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法院最终判决黄某飞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98万元,扣除已垫付费用后仍需支付近10万元。

--- ###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争议焦点:**
1. 营养费、护理费计算是否合理;
2. 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计算;
3. 黄某飞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认定:**
1. **营养费**:鉴于九级伤残,支持1000元;
2. **护理费**:住院期间150元/天(33天),出院后120元/天(27天),合计8190元;
3. **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56905元/年计算15年(20%),共170715元;
4. **赔偿责任**:黄某飞未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超出部分由其个人承担。

**判决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飞赔偿王某明199787.3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 ###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的,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损失承担无过错责任。本案中,黄某飞未投保交强险,导致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的1.8万元直接由其赔付。超出部分因黄某飞负全责,需按100%比例赔偿。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计算,体现了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合理考量。

--- ###

律师提醒

1. **对原告的肯定:**
• 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并固定误工、护理期证据;
• 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交强险内优先受偿,符合法律规定。

2. **需改进之处:**
• 保留所有医疗票据、护理记录等原始证据;
• 若伤情复杂,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与“三期”鉴定;
• 注意诉讼时效,避免超过三年起诉期限。

3. **对驾驶人的建议:**
• 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是法定义务,避免因小失大;
•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报警并垫付必要费用,减轻后续赔偿责任;
• 雇佣司机时需核实其驾驶资质及保险状态,降低用工风险。

---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联系人:周律师

   电话:18702021010

  传真:18702021010(周律师:微信同号)

  邮箱:wym2299@gmail.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莲塘地铁站A出口

Copyright © 2022 广北律师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2024175707号-2       本网站仅用于普法目的,部分来自网络,若侵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