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证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的交易工具,要求其发行与流通过程中符合合法、规范的要求。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涉及多个方面的规定。
一、法律出处
我国《刑法》是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基本法律规定。关于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依据于以下两个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出具、购买、代销币、金融工具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略)...(六)出具、批准出具、销售、购买大量无效金融票证、无价值的金融票证或者伪造的金融票证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3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为他人办理贷款、票据贴现或者发生其他类似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详细规定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 出具大量无效金融票证、无价值的金融票证或伪造的金融票证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首要构成要件是出具大量无效金融票证、无价值的金融票证或伪造的金融票证。这包括出具的票证在实质上没有任何价值或者是通过伪造手段制作的票证。
2. 出具、批准出具、销售、购买行为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还要求在出具金融票证的过程中,涉及到出具、批准出具、销售、购买等行为。这些行为的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代理人或其他参与者。
3. 违反金融管理秩序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还包括对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例如,通过出具无效金融票证或伪造金融票证来实施欺诈、非法融资等行为,从而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4. 情节严重
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具备情节严重的特征。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出具金融票证的数量、金额、影响面等方面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受到更高的刑罚。
综上所述,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要件包括出具大量无效金融票证、无价值的金融票证或伪造的金融票证,涉及出具、批准出具、销售、购买行为,违反金融管理秩序,以及情节严重的特征。相关的法律出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和第273条。这些法律规定的目的是保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维护金融安全以及打击金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