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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买卖纠纷律师:被告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原告主张货款8.2万余元以及利息获支持

时间:2026-03-11 16:06:49 点击:3

引言

     花都区,一家饲料批发企业与一家兽药制造公司因货款支付问题对簿公堂。本案中,被告公司拖欠货款8.2万余元,原告通过诉讼成功追讨

案情回顾

      原告广州某甲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向被告广州某乙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花都区)供应货物。2023年9月7日,经双方对账,被告确认欠付原告货款合计91539.75元。此后,被告于2023年9月25日向原告支付货款16900元;原告于2023年9月26日再次向被告供应了价值12380元的货物;被告又于2023年12月21日支付货款4740元。截至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2024年10月9日),被告尚欠货款总额为82279.75元。原告为此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了被告相应价值的财产。

争议焦点及判决

???? 双方主张

  • 原告主张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货款82279.7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2279.75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从起诉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承担诉讼费用。
  • 被告答辩

    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全部予以确认。

???? 法院认定与判决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事实认定

    本院查明事实与原告起诉事实一致。
  • 法律认定

    双方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法律冷知识

???? 判决依据和分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了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

    律师提醒


          结合本案,广州花都区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周孚泉,提供以下实操建议:

    ???? 证据留存:本案原告胜诉的基础在于其提供了经被告签字的《送货单》以及关键的《对账单》。✅ 建议企业在交易中务必完善并保留好送货凭证,并定期进行书面对账,固定债权金额。
    ???? 诉前准备:原告在起诉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有效防止了被告转移资产,为判决后的顺利执行提供了保障。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诉讼策略。
    ????⚠️ 建议企业:应定期梳理应付账款,对已确认的债务,可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款计划,以避免承担额外的利息及诉讼成本。
    ???? 合同明确化建议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货款支付期限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例如明确约定按LPR的1.5倍计息),可从源头上减少争议。

    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全国可办案,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经济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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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18702021010(周律师:微信同号)

      邮箱:wym2299@gmail.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莲塘商务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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