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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工伤律师:实习生高空坠落十级伤残,获赔5.56万余元,雇主承担70%责任

时间:2026-03-11 16:07:29 点击:4

引言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一名实习生在工地高空作业时坠落致十级伤残,最终获赔5.56万余元

案情回顾

      潘某(化名)作为广州某大学学生,于2021年7月6日到广州某有限公司在花都区某科技公司的项目工地实习。9月1日,双方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约定潘某担任项目助理,月薪2100元。2021年11月10日,潘某在距离地面2.5米的夹层作业时,因误踩无法承重的夹板坠落,导致左踝骨折、腰椎骨折等伤害。经治疗和鉴定,潘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40日,医疗费累计6.57万余元

争议焦点及判决

1️⃣ 双方争议焦点

  • 原告潘某:主张公司安全措施缺失,索赔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
  • 被告公司:认为潘某自身存在过错,赔偿标准过高
  • 被告学校:主张已尽安全教育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2️⃣ 法院认定

  • 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
  • 公司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70%主要责任
  • 学校已尽教育义务,不承担责任

3️⃣ 判决结果

  • 潘某总损失222156.1元
  • 公司承担155509.27元(70%)
  • 加精神抚慰金7000元,合计162509.27元
  • 扣除已垫付106907.8元,最终赔偿55601.47元





法律冷知识

???? 判决依据和分析

???? 《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损,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残疾赔偿金按广东省城镇居民年收入56905元计算20年
????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律师提醒

          结合本案提供,广州花都区工伤赔偿律师周孚泉,提供以下实操建议:

    ✅ 对劳动者的提示

    • 入职前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薪资和安全责任(如本案月薪2100元是计算基础)
    • 危险作业要主动要求安全培训,保留证据
    • 受伤后及时保存医疗票据(本案医疗费6.57万余元)

    ✅ 对雇主的警示

    • 须对实习生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本案因缺失警示标识担责70%)
    • 建议购买商业保险分散风险
    • 垫付费用需明确性质,避免纠纷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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