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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社保,增城某企业全额工伤赔偿20万,广州企业合规律师周孚泉揭示用工雷区

时间:2026-03-03 22:01:05 点击:1


引言


      “没买社保,赔了20万!”广州某汽修公司因未给员工缴纳社保,一起工伤事故直接引发近20万元赔偿。企业主以为买了商业意外险就能免责,这起案件暴露了中小企业在用工管理中的雷区。

案情回顾


      2020年12月,李某(化名)入职广州万某汽车维修公司(以下简称“万某公司”)从事美容工,月薪底薪3000元+提成。公司未缴纳社保,仅为其购买团体意外险。

      2022年3月,李某无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伤残,停工留薪期2个月。李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20.8万元。仲裁支持其诉求后,万某公司起诉至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主张:

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6664.13元,无需再补差额;
团体意外险应替代工伤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应由保险公司支付。

争议焦点及判决


一、争议焦点:

1.未缴社保的企业是否需全额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2.商业意外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责任?

二、法院认定:

1.社保缺失责任:

万某公司未缴社保,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企业需自行承担工伤待遇。团体意外险属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不能免除企业法定责任。

2.工资计算标准:

公司主张“当月发当月工资”与仲裁阶段陈述矛盾,法院采信“月底发上月工资”的原有说法,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6664.13元。

三、判决万某公司支付下列款项:

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6,664.13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199,224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 1,050元、护理费 2,100元

劳动能力鉴定费 390元

总计:209,428.13元。



法律分析


一、工伤保险的强制性:企业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商业保险仅为补充,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二、工资发放证据:企业主张工资标准时,若前后陈述矛盾且无证据,法院将采纳不利于企业的解释。

律师提醒:

企业用工避坑指南


一、社保合规是底线:

✅肯定之处:万某公司购买商业保险的意识值得认可。

❌致命错误:未缴社保直接导致20万元赔偿。

✅正确做法:入职30日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广州可通过“粤省事”平台在线申报。

二、工资发放规范化

❌不足之处:万某公司用私人微信转账发工资,且未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最终被法院认定工资标准对其不利。

✅正确操作:通过对公账户发放工资,备注“工资”字样;每月发放电子工资条并要求员工签收。

三、商业保险的“正确打开方式”

团体意外险应作为补充保障,优先选择含“雇主责任险”的产品,可覆盖企业赔付风险。

四、工伤应急处理:

事故发生后30日内务必申请工伤认定(广州可通过“穗好办”APP提交);员工无证驾驶等违规行为,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但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追责。

     广州律师周孚泉团队,专注企业用工合规、劳动争议、劳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若遇类似纠纷?欢迎扫码咨询广州企业合规律师,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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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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