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期,增城事务所接到多起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咨询。当事人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十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但约定的还款日期已过,李四仍未收到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李四欲向法院起诉。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借贷的行为。本案中,张三与李四之间的借贷关系符合民间借贷的构成要件。李四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张三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张三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李四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意见
针对李四的情况,建议其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协议、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及借款金额等事实。同时,建议李四在起诉前对张三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便法院在判决生效后能够有效执行。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