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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假冒注册商标律师:花都区蒋某代工假冒D品牌皮包,涉案货值196万余元,获刑三年

时间:2026-03-11 16:20:44 点击:5


引言

      本案被告人蒋某,因在花都区的加工厂内生产假冒知名品牌皮包,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且因情节特别严重,最终获刑三年。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起,被告人蒋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地租赁场地作为加工厂,并非法接受他人委托,生产假冒“某”品牌(判决书中“D品牌”)的皮包,并以此收取加工费。同年7月27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址将蒋某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带有假冒商标的手提包、一台印标机器及相关配件。经司法机关委托鉴定,该批涉案假冒手提包对应的被侵权产品市场价格共计人民币1961900元

争议焦点及判决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1️⃣ 被告人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先行羁押的37日折抵刑期。

2️⃣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3️⃣ 扣押在案的假冒商品、作案工具及蒋某的手机一部,均予以没收。




法律冷知识

????法律依据:

???? 关于定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只要实施了“未经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 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关于量刑情节:法院同时引用了《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可从轻)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对蒋某予以从轻处罚。

律师提醒

       广州花都区刑事律师周孚泉律师团队,结合本案,就同类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认为有几点极具操作性的辩护策略可关注:

✅ 精准研判“数额”与“情节”。本案核心辩点在于涉案数额的认定。辩护律师必须第一时间介入,审查价格认定结论的依据、方法是否合法合规。若能对196万余元的认定提出有效异议,将直接冲击“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从而争取在三年以下量刑。

✅ 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情况下,如本案蒋某,尽早表示认罪认罚是换取从宽处罚的最务实选择。律师需协助当事人与检察院就量刑建议(如刑期、罚金)进行有效沟通,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 区分“生产”与“销售”的主观恶性。在代加工模式下,被告人通常辩称“不知是假冒品牌”或“只是赚取加工费”。律师应着力收集证据(如沟通记录、合同),证明当事人主观上并非假冒行为的发起者和主要获利者,从而在量刑上与假冒商标的源头者进行区分,请求法庭在罚金刑的裁量上予以考量。

✅ 花都区皮具工厂主的建议:①签订代加工合同时,必须审查委托方是否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合法授权文件;②对委托加工的商标进行初步核查;③建立业务留痕制度,对来样、订单等资料归档,以备在遭遇调查时,能证明自身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花都区看守所会见指南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芙蓉专用道中段(Y774乡道)靠近比奇(广州)军事主题园附近。

电话:020-2297 7318

✅律师咨询:18702021010(微信同号)

会见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周末:上午 9:30-11:00,下午 14:30-16:30 

✅交通:   

  • 花都区看守所右边有停车场,免费

指南声明:若未来信息有更新,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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