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中国刑法的一个具体罪名,具体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该罪名主要是针对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时,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钱财、财物损失,经法院判决后被骗的行为进行司法追究的规定。
刑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在有关单位和个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中,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失职行为,致使单位和个人遭受损失,并使他人获益,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还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定罪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定罪标准主要有两个方面:
1. 有关单位和个人遭受损失:被骗罪名的定罪必须要有具体的损失,即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导致单位或个人产生了实际的损失。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即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失职行为,也不构成这一罪名。
2. 使他人获益: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必须同时使他人获益。这是因为该罪名主要是针对私利行为,即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失职行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非单纯的玩忽职守等行为。
刑罚及处分
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会面临不同的刑罚:
1. 情节一般:如果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情节较为轻微,损失较小,被判定为情节一般的被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如果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情节严重,导致较大的损失,被判定为情节严重的被骗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除刑罚外的处分: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还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比如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总结
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中国刑法界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具体的罪名、定罪标准和刑罚均有明确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确保公正、公平的执行合同,以保护单位和个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