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名

首页 >> 法律法规 >> 刑事罪名

什么是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定义?

时间:2023-08-13 04:00:21 点击:149

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以达到掩盖事实真相的目的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为了维护司法公正,该罪行被明确列为刑法中的一项罪名。

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法律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3条的规定:“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1.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主要证据或者重要证据,使难以查清案件的真相;

2.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导致无法确定案件事实或者错误认定案件事实;

3.基于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应当判以较重处罚的;

4.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有人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的,为保护刑事活动迅速查明事实,可以依法实施场所搜查;

5.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详细规定

根据刑法第283条的规定,对于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的行为,分为四种情形:

1.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主要证据或者重要证据,使难以查清案件的真相。

这种情形下,犯罪嫌疑人故意破坏或伪造案件的主要证据或者重要证据,以达到掩盖真相的目的。例如,在凶杀案中,嫌疑人主动销毁作案工具或者报废身上携带的关键证物,致使案件难以查明真相。

2.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导致无法确定案件事实或者错误认定案件事实。

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获取或处置证据,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案件中的证据,导致案件事实无法确认或错误的判断案件事实。这种情况下,案件的审判真相受到严重妨害。

3.基于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应当判以较重处罚的。

当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依法判处较重的处罚。根据具体情况,法院会酌情决定刑罚的程度。

4.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明知有人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的,为保护刑事活动迅速查明事实,可以依法实施场所搜查。

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故意毁灭、伪造、篡改、掩饰证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刑事活动迅速查明真相的需要,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依法实施搜查,以确保案件真相能够尽快浮出水面。

结语

毁灭、伪造证据罪是维护司法公正与真实性的重要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该罪行的明确规定,对于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刑事制裁。这样的法律规定保障了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正当性,确保了刑事诉讼的正确性和正义性。

  联系人:周律师

   电话:18702021010

  传真:18702021010(周律师:微信同号)

  邮箱:wym2299@gmail.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莲塘地铁站A出口

Copyright © 2022 广北律师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2024175707号-2       本网站仅用于普法目的,部分来自网络,若侵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