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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某民间借贷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180万元借款及利息

时间:2025-02-21 17:46:59 点击:70

引言

2024年,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认定被告吕某华、吕某筠需向原告梁某林偿还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本案争议焦点包括诉讼时效抗辩、债务转化协议效力及利息计算标准,最终法院支持原告部分诉求,案件凸显民间借贷中证据链完整性和合同条款严谨性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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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吕某华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500元。2017年9月,双方签订《借欠款协议》,确认累计欠款200万元(含利息),并约定年利率5%。2020年4月,吕某华再次出具1万元借条。2021年12月,双方签订《经营合作协议书》,将部分债务转为股权,但未免除本金。2024年,原告起诉要求偿还180万元及利息。法院审理后,认定债务真实存在,但利息按LPR计算,判决被告偿还本金及自起诉日起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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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争议焦点:**
1. 借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 《经营合作协议书》中“180万元不再计息”条款的性质;
3. 利息计算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定:**
1. **诉讼时效未过**:因2021年《经营合作协议书》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自该日起中断;
2. **条款性质**:“不再计息”仅指2022年暂停计息,非免除本金,被告仍需偿还;
3. **利息调整**:因双方未约定逾期利率,法院按起诉日LPR计算利息。

**判决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吕某华、吕某筠偿还本金180万元,并按LPR支付自2024年5月22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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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诉讼时效规则**: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因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本案中,《经营合作协议书》的签订构成时效中断。
2. **债务转化效力**: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7条,前期利息未超LPR四倍的部分可计入后期本金。本案部分利息调整合法有效。
3. **利息计算标准**:未约定逾期利率时,法院依法采用LPR作为基准,保障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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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1. **对出借人:**
• 债务重组时需明确约定利息计算方式和还款期限,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 若通过协议将债务转为股权,需保留书面文件并明确权利义务,防止对方主张无效;
• 定期催收并保留沟通记录,确保诉讼时效持续中断。

2. **对借款人:**
• 签署文件前需逐条审阅,尤其关注“免责条款”和“利息调整”内容;
• 若债务涉及第三方(如公司),需区分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避免连带责任风险;
• 逾期还款时应及时协商,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违约。

3. **对社会公众:**
• 民间借贷需注重证据链完整性,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 高额借款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减少现金交易风险;
• 若涉及复杂项目融资,优先咨询专业律师,规避合同陷阱。

---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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