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是否必须走仲裁程序?
作为律师,就劳动纠纷是否必须走仲裁程序进行法律分析和提供法律意见和依据,可以参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及其司法解释。
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调解;搞不定,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请求调解。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设立,仲裁程序在劳动纠纷解决中具有重要地位。仲裁作为一种非争议纠纷解决机制,以其公正、独立、快速的特点得到广泛应用。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向具备劳动争议仲裁权限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机构依法主持仲裁程序后,仲裁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等效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纠纷走仲裁程序并非必然,当事人在面对劳动纠纷时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调解。然而,考虑到仲裁作为一种公正、独立、快速解决劳动纠纷的机制,以及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有法律效力,选择走仲裁程序更为有利。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